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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 鉴定结项工作细则 (试行)

发布日期:2023年04月18日

  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 定结项工作细则 (试行)

  (2021 年 5 月)

  

  

  提高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 化、规范化水平,促进高水平研究成果产出,特制订本 细则

  果规范

  项目应当严格遵照《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 项目申请书》  (以下简称“《项目申请书》 ”) 中设定内 和目标开展研究

  项目研究应当遵守学术规范,检索与本研究主 题相关的文献 了解相关领域研究成果,引文客观、公正、 准确加强调查研究,避免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研究。

  第三条项目成果 (含阶段性成果,下同) 应结构合理、 严谨、论证缜密、表达准确,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、少 族语言文字、标点符号、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等。

  项目研究应注重成果的产出及转化。项目成果 形式包括:获奖、批示、采纳、出版、发表、被北京市 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《成果要报》 (以下简称“《成果要报》”) 内参采用等。

  项目成果在报刊上发表时,须在文章结尾标注 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信息;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时,须以首页页下注或在结尾标注的形式标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 项目信息;出版时须在封面或扉页标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 项目信息; 报奖项或呈送有关部门时,须在显著位置标注 北京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信息。凡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 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,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 。未按上述规定标注的,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。

  第六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包括专著、研究报告和系列 论文。基础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或系列论文, 用研究、综合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。

  专著:正文字数 15 万字以上,并附 3000 字以上成 要。文本内容排列顺序为:封面、课题组成员名单、成 果提要、目录、正文等,参考文献在正文后,随文页下注释。

  研究报告:正文字数须在 5 万字以上,并附 3000 字以 上成果提要。文本内容排列顺序为:封面、课题组成员名单、 成果提要、 目录正文等,参考文献在正文后,随文页下注 

  论文:重大项目应至少发表 10 篇学术论文或理论 文章,其中项目负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少于 5 篇;重点项目 应至少发表 6 篇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,其中项目负责人为第 一作者的不少于 3 篇;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应至少发表 4 篇 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,其中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少 2 篇。用于成果鉴定和结项的最终成果须包含以下内容:(1) 5000 字以上项目研究总论,对系列论文与研究主题的相关 性、研究方法、研究内容和主要观点、研究结论等进行综性概述;  (2) 主线鲜明、逻辑合理、体系完整的系列论文。 内容排列顺序为:封面、课题组成员名单、研究总论、 录、系列论文等。

  项目最终成果已在《项目申请书》论证中注明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外国语言文字的 (未提前注明的不予 ) ,在成果正文前须附汉语言文字简介,说明该成果的 研究观点和主要内容

  第八项目最终成果体例要求:

  面须注明“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”“项目编号” 目名称”“最终成果名称”“项目负责人姓名”“责任 位名称”“成文时间”等信息;书脊注明“最终成果名称”。 具体式见《附件 1:封面格式样例》。

  果提要”或“总论”标题为宋体字三号,加黑,居 ;正文为宋体字四号。

  “ 目录一般包含两级标题,每级标题须标注起始页码。 体样式见《附件 2: 目录格式样例》。

  ”的各级标题要符合写作层次。标题的题号分别  “一、”“ ( 一) ”“1. ”“ (1) ”“①”等表示,“第 ”“其一 ”等不作标题,可单独起段。

  参考文献”在正文后,标明顺序号,一般是先中文, 后外文。

  注释”随文页下标注。

  ”“参考文献”和“注释”的具体样式见《附件 3正文、参考文献、注释格式要求》。

  九条项目最终成果用 A4 纸双面打印,左侧图书式 装。禁止散页、活页式、塑料夹式装订。

  果鉴定

  第十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,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科 研管理部门提出成果鉴定申请,提交 5 套匿名的最终成果。

  一条鉴定专家的遴选

  1.每项成果原则上不少于 5 位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进行 鉴定。其项目责任单位的鉴定专家不得超过 1 人;课题组 不得担任本项目成果的鉴定专家;无特殊情况不得聘用 外其他省市的专家;

  2.鉴定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应用类研究成 果可聘请 1 名相关实际部门的处级以上人员鉴定;

  3.鉴定专家须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信誉,能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成果

  4.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不超过 3 位建议回避的鉴定专家名单

  第十成果鉴定实行双向匿名。课题组提交鉴定的 果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信 鉴定组织者须认真核查成果;鉴定组织者不得在鉴定专 项目负责人 (课题组) 之间透露双方信息。

  第十三条成果鉴定形式包括通讯鉴定和会议集中 通讯鉴定适用于承担项目较少的单位或一个时期项目结 量较少的情况。会议集中鉴定适用于承担项目较多的单 或一个时期项目结项数量较多的情况。

  第十四条市社科联、市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重大 目、重点项目的成果鉴定。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一般项目、 项目的成果鉴定。课题组不得自行组织成果鉴定,不得 与鉴定专家的遴选。

  五条鉴定程序

  1.定组织者在收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成果鉴定;

  2.科研管理部门在成果鉴定前须填写《北京市社会科学 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》,报市社科联、市社科规划 批准后方可实施;

  3.鉴定专家确定后,鉴定组织者将匿名处理后的最终成 果以《项目申请书》 中的“课题论证”“预期研究成果” 复印件、《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成果鉴定表》  (以 下简称“《成果鉴定表》 ”) 等送达鉴定专家;

  4.定专家根据鉴定要求审读成果,依照《成果鉴定表》 评估指标量化评分,提出成果等级建议,填写鉴定意见。 应及时完成成果鉴定,并将全部鉴定材料返还鉴定组织 者;

  5.鉴定组织者计算分值、填写《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 划项目鉴定项审批书》  (以下简称“《结项审批书》 ”) “鉴定结果”及“鉴定意见” ,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反馈。

  第十六条成果鉴定等级分为优秀、 良好、合格和不合 

  “优秀”级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平均分在 85 分(含) 以上;不少于 4位专家打分在 85 分以上;不少于 4 位专家评定为“优秀”

  ”等级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未达到“优秀”等 级;平均 75 分 (含) 以上;不少于 4 位专家打分在 75 分以上;不少于 4 位专家评定为“良”以上。

  ”等级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未达到“良好”等 级;平均 60 分 (含) 以上;不少于 4 位专家打分在 60 分以上;不少于 4 位专家评定为“合”以上。

  合格”等级:指未达到“合格”等级的标准。

  第十成果鉴定等级为“不合格”的,鉴定组织者 约谈目负责人。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修改建议完成对成果的 改后,提交成果及《成果修改说明》 申请二次鉴定。

  十八条成果鉴定专家劳务费拨付方式及标准

  果鉴定专家劳务费由市社科联、市社科规划办统一支 付。据最终成果字数,每位专家鉴定每项成果的劳务费标 800~3000 元不等。成果二次鉴定的专家劳务费由课题 承担。专家劳务费的具体标准如下:

  10万字 (含) 以内 800 元; 10~20 万字 (含) 1200 元; 20~30 万字 (含) 1600 元; 30~50 万字 (含) 2000 元;

  50 万字以上 3000 元。

  收结项

  第十规划项目验收结项均由市社科联、市社科规 负责。成果鉴定等级为“合格”以上的项目,或获准免于鉴定的项目,应在一个月内 申请办理结项。

  十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整理结项材料,报单位科 管理部门申请结项。结项材料包括:

  1.结项审批书》原件 1 份;

  2.最终成果定稿 1 套;

  3.最终成果简介 1 份;

  4.财务部门出具的《项目资金收支明细》  (原件,盖财 务章,下同)

  5.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证明材料 1 套。其中,获奖 提交奖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,出版的提交样书,发表的 发表成果全文复印件,获领导批示的提交获批示成果及 复印件或证明,被党政机关或相关部门采纳的提交被采 成果及采纳证明材料等;

  6.《结项审批书》、最终成果、最终成果简介的电子版。

  第二十一条项目责任单位的财务部门须对项目资使用情况进行决算,出具《项目资金收支明细》,签署意见; 部门须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,签署意见。

  第二十二条科研管理部门须对全部结项材料进行 核并签署意见,连《成果鉴定表》原件、 由项目责任单位 的《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》原 ,一起报市社科联、市社科规划办审批。

  第二三条市社科联、市社科规划办对项目结项材料 进行验收,符合条件的准予结项。项目结项分为优秀、良好、 合格等级和免于鉴定结项。

  ”等级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
  1.成果鉴定等级为“优秀”

  2.研成果得到转化应用:项目负责人在 CSSCI来源期 刊发表至2 篇学术论文,或在中央“三报一刊” (《人民日报》  《光明日报》  《经济 日报》  《求是》 ,下同) 、 《 日报》发表至少 2 2000 字以上的理论或学术文章,或 被《成果要报》采用 2 篇以上,或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 示,或得到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纳,或获得省部级奖

  ”等级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
  1.果鉴定等级为“良好”及以上;

  2.研成果得到转化应用:项目负责人在 CSSCI来源期 刊发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,或在中央“三报一刊” 、《北 日报》发表至少 1 篇 2000 字以上的理论或学术文章,或被 《成要报》采用,或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,或得到厅 以上党政机关采纳,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。

  ”等级:成果鉴定等级为“合格”及以上且未达 良好”等级的结项标准。

  第二四条对于不按照《项目申请书》承诺开展研究 或成果鉴定组织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项目,市社科联、市 社科划办将组织专家复审。复审不合格的,项目负责人须 在规定期限内改完善成果并提交《成果修改说明》, 由市科联、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二次鉴定。

  第二五条市社科联、市社科规划办对验收通过的项发《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》。

  二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市社科联、社科规划办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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