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现开始招标,请各相关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。
申请者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(www.sinoss.net),上下载申报书进行申报。申报材料(包括书稿)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,并按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》“填表说明”的有关要求装订(一式7份,含1份原件),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(或非纸质)成果3套于
联系人:闫兴丽
联系电话:64286498
科技处
教社科司函[2010] 118号
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部属各高等学校: 1 2 3 1 2 3 4 5 6
根据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教社科[2006] 4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(以下简称“后期资助项目”)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
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:
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、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,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,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;
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,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;
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,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。
二、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
(1)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;
(2)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;
(3)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、译著和工具书,不含论文及论文集、教材、研究报告、软件等;
(4)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。
(1)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,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;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;
(2)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一般项目申请者
(3)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%以上,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(或非纸质)成果。
(1)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;
(2)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;
(3)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;
(4)所报成果为近5年(
(5)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;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。
三、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
地方高校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为申报单位,部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,其他有关部门(单位)所属高校以教育司(局)为单位(以下简称“申报单位”),集中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具体申报办法如下:
地址: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,富盛大厦21层,邮编:100029。
联系人:王晓蕾,联系电话:010-58581198。
四、出版要求
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联系人:王晓蕾,联系电话:010-58581198;地址: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,富盛大厦21层,邮编:100029。